关于印发《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试行) 》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7-27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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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3555 |
生成日期 |
2022-07-27 |
公开日期 |
2022-07-27 |
文件编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制度,保护,生态文明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环保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经开区、环科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合力,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环办〔2021〕293号)精神,制定《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关于印发《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试行) 》的通知
经开区、环科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合力,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环办〔2021〕293号)精神,制定《宜兴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 5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