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 (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217 | 生成日期 | 2022-08-29 | 公开日期 | 2022-08-2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经济,物价,价格,收费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财政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通知 |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应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政策要求,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代办各类商业保险等违规乱收费行为。
二、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实收取。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五、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宜兴市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表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宜兴市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表
(一)宜兴市公办小学收费表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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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代办)性收费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苏价费〔2008〕288号 苏教财〔2008〕41号 苏财教〔2009〕272号 苏教财〔2009〕105号 苏价费〔2010〕336号 苏价规〔2017〕10号 锡医保服务〔2021〕26号
|
自愿原则 |
校服费 |
208 |
校服冬装实行统一招投标,按招标价执行。 一、三、五年级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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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费 |
29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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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后服务费 |
300元 |
苏教财〔202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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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宜政办发〔2018〕140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8〕91号、宜财行〔2018〕5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注:1、民办学校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2、严禁学校代办各类商业保险、统一征订课外阅读书籍及学生学习用品;严禁各类商业保险、书商营销进校园。
(二)宜兴市公办初中收费表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服务(代办)性收费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苏价费〔2008〕288号 苏教财〔2008〕41号 苏财教〔2009〕272号 苏教财〔2009〕105号 苏价费〔2010〕336号 苏价规〔2017〕10号 锡医保服务〔2021〕26号
|
自愿原则 |
校服费 |
213 |
校服冬装实行统一招投标,按招标价执行。 初一年级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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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费 |
290元/生·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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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后服务费 |
300元 |
苏教财〔2020〕2号 |
|
说 明 |
根据《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宜政办发〔2018〕140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8〕91号、宜财行〔2018〕5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注:1、民办学校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2、严禁学校代办各类商业保险、统一征订课外阅读书籍及学生学习用品;严禁各类商业保险、书商营销进校园。
(三)宜兴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表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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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三、四星级 |
850 |
苏价费〔2007〕247号 苏财综〔2007〕53 号 苏教财〔2007〕32号 苏教财〔201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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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级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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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100 |
苏价费〔2000〕167号 苏价费〔2010〕336号 锡价费〔2013〕103号 锡教规〔2013〕186号 锡价费〔2014〕117号 锡教规〔2014〕192号 苏价规〔2017〕10号 锡医保服务〔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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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式按核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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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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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办
费 |
教材费 |
一、二年级 |
360 |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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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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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本费 |
一年级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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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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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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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费 |
213 |
校服冬装实行统一招投标,按招标价执行。 高一年级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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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费 |
220 |
高二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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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费 |
290元/生·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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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根据《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宜政办发〔2018〕140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8〕91号、宜财行〔2018〕5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2、高考招生及考试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在此表之列。 |
注:民办学校按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宜兴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表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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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中专学费 |
免学费 |
苏财规〔2012〕36号 |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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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前三年学费 |
免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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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其后两年收费 |
按第四年时公布的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
苏价费〔2014〕136号 苏教财〔2000〕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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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职业高中 |
120 |
苏教财〔2000〕48号 |
公寓式按核定价 |
|
职业中专、技工班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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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费 |
213 |
|
校服冬装实行统一招投标,按招标价执行。 一年级学生 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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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材料费 |
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
苏教财〔2000〕48号 |
一、二年级学生 限收四个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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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费 |
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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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结算 多退少不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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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费 |
290元/生·年 |
锡医保服务〔202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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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根据《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宜政办发〔2018〕140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8〕91号、宜财行〔2018〕5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五)宜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表
单位:元/生•月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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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教育费 |
省优质园 |
550 |
苏价规〔2017〕9号 宜发改价〔2021〕83号 |
公办幼儿园按类别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在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上浮,上浮标准不超过30%,下浮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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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优质园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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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合格园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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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合格园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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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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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
100元/生ž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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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生活用品费 |
按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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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服费 |
按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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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6、严禁以门禁卡、掌通家园、晨检、各种APP等名义项目进行收费。 7、按规定周一至周五幼儿在园时间内,严禁以任何名义开设兴趣班、特色、特长课程班等并进行收费。 |
(六)宜兴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收费说明
1、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除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项目与公办学校一致。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学校自主制定。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4、根据《宜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宜政办发〔2018〕140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关于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8〕91号、宜财行〔2018〕5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或补助。 |
备注:教育收费政策咨询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87998844 市教育局:8798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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