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928 | 生成日期 | 2022-10-13 | 公开日期 | 2022-10-13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城市,建设,行政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政策解读 |
问: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必须携带政务网下载的联合会审(会签)表并加盖公章(1份);申请人自行起草的书面申请书并加盖公章(1份);临时占用绿地现状平面示意图或现场照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