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宜兴市统计局执法人员证件遗失,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1个统计执法证予以注销,现将失效统计执法证件号予以公告,申明作废:
NBS-3201-2017-0207
特此公告。
宜兴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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