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5320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审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财务,审计,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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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年11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依法审计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高。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39亿元,增长11. |
宜兴市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年11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依法审计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财政综合实力稳步提高。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39亿元,增长11.6%,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落实。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21亿元,助企纾困成效明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5.4亿元,增长10.5%;27个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4.6亿元,有效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4.3亿元,一批重点水利、教育、医疗建设项目加速推进。
——民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各类支出有保有压,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年推进、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26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8.4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5.28亿元。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低保标准等均稳步提升。
——财政改革创新深入推进。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出台新一轮市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级和镇级事权与财权关系,增加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与发展的积极性。
一、市级财政管理情况
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6.13亿元,总支出236.1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14.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5.38亿元,总支出165.3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3.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82亿元,总支出5.8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1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7.43亿元,总支出97.88亿元,动用历年结余3.68亿元,累计结余84.6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
2.预算约束刚性不强。
(1)预算追加占比较大。
(2)同一指标追加与调减同期发生。
(3)个别专项年初批复指标与追加指标下达、使用不匹配。
3.部分人大批准的专项预算执行不到位。
(1)部分已通过人大批复的预算指标当年度未全额下达。
(2)部分已下达至预算单位的指标由市财政统一收回,未考虑实际支付需求。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4.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1)指标评价不对应。
(2)自评得分不准确。
(三)财政资金及内控管理方面
5.存量往来资金管理不到位。
6.部分镇级土地出让金缴库、结算不及时。
(四)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方面
7.2020年至2021年,水资源费1082.2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8.至审计时,征收部门对2个单位2021年审批应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未收取到位。
9.至审计时,征收部门对2处停车场2021年应缴纳的自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收入未收取到位。
(五)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0.部分政府专项债券使用进度缓慢。
(六)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方面
11.政府投资基金中个别子基金尚未开展业务。
12.宜兴新动能产业基金首期出资不到位。
(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13.政府公物仓资产调拨流程不规范。
14.罚没物资底数不清。
15.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
(1)已完工项目长期未结转资产。
(2)信息化资产未按规定入账。
16.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八)预算管理调整与国有企业改革衔接方面
17.国有企业与主管局职能关系未能理顺。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019-2021年度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大数据审计,涉及一级预算单位60个,二级预算单位114个,抽查财政资金111.6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能够较好做到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刚性压减未执行到位。
2.挤占项目经费列支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3.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金额超年初采购预算数。部分预算单位购买设备未经政府采购。部分预算单位的公务印刷未执行定点印刷。
在全覆盖大数据审计基础上,重点对4家预算单位2019-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21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668.74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2019-2021年度城市维护专项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有序推进绿化提升改造和养护、道路照明及城市亮化设施维护等,保障城市有效运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维护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方面
1.未制定各年度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计划、未履行向市政府报批手续。未及时修订调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相关制度条款。
(二)绿化提升改造和养护方面
2.部分城市绿化局部养护不到位。
3.城区老旧绿地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前期调研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实施。
4.绿化养护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范围。
(三)道路照明及城市亮化设施维护方面
5.相关镇、物业失管小区路灯的维护和管理职责未能厘清。
(四)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方面
6.桥梁病害修复不及时,维修针对性不强。
7.部分市政设施养护不达标。
(五)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方面
8.未制定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六)工程管理方面
9.部分绿化养护项目纳入市政设施养护范围,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10.合同执行不严格。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2019-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以擦亮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为目标,积极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行政服务效能有效提升,招商护商工作有效推进。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服务方面
1.“拿地即开工”落地力度有待加强。
2.相关服务事项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二)工业项目用地供应评审方面
3.用地指标紧张,制约项目落地。
4.工业地产类项目后续监管缺乏强制性约束条款。
(三)招引项目落地跟进方面
5.部分集中签约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无法推进。
6.部分板块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内容未能实施。
(四)园区平台载体及人才公寓管理方面
7.平台载体管理方面,2个园区在入驻企业管理、租金收取等方面均存在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8.人才公寓管理方面,2个园区在入住条件、资产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问题。
(五)涉企经营性收费方面
9.1家收费单位未按规定取消对工商企事业单位的接水费。
五、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对2019-2021年度公共区域停车设施及停车收费管理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部署停车专项工作,相关单位积极施划停车泊位,优化出新停车设施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停车规划与政策措施保障方面
1.我市尚未出台停车场设置的专项规划。
(二)停车综合管理方面
2.职责分工不明晰。
3.停车资源底数不清。
4.路内停车泊位占比超标准。
5.执法检查不到位。
6.停车资源动态联网工作进度较慢。
(三)停车设施建设方面
7.部分停车场建设、改造工程、无障碍设施未按计划规定实施。
(四)停车收费管理方面
8.停车收费备案手续不规范。
9.批复的收费标准高于规定。
10.内部管理不规范。
六、政府建设项目概算执行调研情况
对2021年实施的23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主要问题:
(一)概算编制方面
1.部分项目概算编制中高估冒算、建设内容关键要素缺失。(二)概算审批方面
2.部分项目“以估代概”无概算审批,仅有可研报告及估算批复。
3.有些项目报审及审批时效滞后,存在跨年度报审、批复的情况。
(三)概算执行方面
4.概算执行普遍偏差较大。
5.概算调整随意性较大。
七、政府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制度专项审计情况
对2019-2021年度政府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承发包方面
1.个别项目先施工后招标。
2.部分项目评标方式违规。
3.部分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单位违规中标EPC总承包。
4.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违规中标同一工程总承包和监理业务。
(二)EPC总承包合同方面
5.部分项目建安费结算合同条款未体现风险共担原则。
6.19个项目招标时未对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和设备备选品牌进行约定。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7.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审查施工图;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方面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未达到规定比例。
(五)工程验收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
9.个别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
10.个别交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设计、施工存在缺陷。
11.部分项目在预付款、设计费、工程进度款支付方面,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存在未付、超付、少付等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统筹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财政经济稳健运行。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抓好财政收支管理。聚焦重点领域,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市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把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预算管理监督和会计监督结合起来,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