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夏收夏种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粮食面积落实的通知》(农明字〔2022〕3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牢牢守住“国之大者”粮食安全底线,精心组织安排夏收夏种夏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全力赢得全年粮食丰收主动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对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具有压舱石作用。各地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按照分解下达的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强化政策协调和资金保障,确保夏粮收购抓实抓细、夏播粮食作物种足种满,坚决杜绝弃耕撂荒现象发生。
二、要充分发挥支农惠农政策作用。要统筹推进中央和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要按时发放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专项资金,实施好小麦、水稻保险。要加快救灾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等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要精心做好夏粮收购为农服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要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持续做好粮情监测;要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就近售粮、提等升级,增加种粮收益;要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能力,尤其是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想方设法解决种粮农户农机收割、水分烘干等迫切问题,帮助农民解决粮食晾晒、储存困难;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应对,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种足种好夏播粮食面积。当前,“三夏”生产即将陆续展开,各地要在切实抓好夏粮后期防灾减灾,确保稳产丰产的同时,过细排查水稻、大豆等秋粮到村到组落实情况,确保种足种好。尤其要抓紧做好秧田整理、物资调运等水稻育秧准备工作,实打实地稳定水稻种植面积,更大力度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推广应用优良食味稻米品种、集中育供秧和机插秧服务,切实控减直播稻面积,奠定增产提质基础。要积极扩种大豆,千方百计稳住粮食产量,力争有增产。同时,针对省、无锡将对夏播粮食面积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这一实际,请各地于7月20日前将夏播粮食面积落实情况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五、要及早布局落实机收机种相关工作。要细化落实农机作业预案,做好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烘干设施设备、水稻育秧播种机和插秧机等机具准备,发挥农机快速作业优势,确保夏粮及时收获归仓、秋粮及时播栽。要组织协调好收割机械,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对跨区作业机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好作业区域,确保成熟一片,收获一片。要协调好农机作业用油,保障机收机种顺利开展。
六、要严格落实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导则》,从农村实际和农时农事需要出发,分类落实精准防控措施,保障夏收夏种夏管顺利开展。要科学组织引导,保障外出农民不误农时回乡务农。对确因疫情封控适时播种有困难的农户,要通过代耕代种代管等社会化服务,千方百计把地种下去。要加大调度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切实维护正常农业生产秩序。
七、要全力保障当前生产重点物资供应。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重点农资供需调度,确保农资保质保量供应。要加强农资门店营业指导服务,加快农资到店上架进度,稳定市场秩序。要切实落实好保畅保通保链工作要求,规范审核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即接即办,应发尽发,足量发放,便民利民。
八、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联防联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备足必要的防疫消杀物资,确保整个收购过程不出现防疫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粮食企业和售粮农民做好必要防护,必要时可以选派志愿者参与收购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农机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夏收夏种不发生作业事故。
港澳台宝典大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