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宜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宜兴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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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宜兴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12号),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无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发〔2021〕24号)要求,更好地将健康中国行动、健康江苏、健康无锡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深落实,加快推进健康宜兴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市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全面梳理健康宜兴建设发展现状,以项目化推进健康宜兴建设为抓手,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提升健康宜兴建设能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宜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保持全省、全国前列。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公平持续改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健康产业成为支撑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水平,率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健康城市标杆。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进一步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用好省级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组织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由疾控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市融媒体中心对公益性健康节目、健康知识宣传,在时段、时长上给予倾斜保障。创新健康科普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看宜兴APP、“健康宜兴”“宜兴疾控”订阅号、移动客户端及短视频等新媒体,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培育健康科普品牌,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探索开展“患者体验日”和“市民健康科普活动周”活动,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在健康科普领域的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进一步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向本市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健康支持性工具。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到2025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7%和39%。(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常态化宣教活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等宣教活动,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实施营养师制度,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干预和评估工作。制定宜兴地区居民健康食谱,科学指导健康营养膳食。控制过量饮酒、减少酗酒。到2025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1%。(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提倡无烟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及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知程度。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示范场所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切实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控烟。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到2025年和2030年,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1%和2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组建跨部门的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推进全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持续开展基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到2025年底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85人。到2030年底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100%开设心理科(精神科)门诊,至少在3家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和2030年,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科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健康细胞”建设行动。发挥基层资源优势,动员居民广泛参与,积极推进健康镇村建设。以美丽宜居的健康环境、优质便捷的健康服务、文明绿色的健康文化、行为良好的健康人群为核心,培育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完善健康细胞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筑牢健康宜兴建设的微观基础。到2025年,力争全市建成省级健康村(社区)230个;到2030年,力争建成省级健康村(社区)280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6、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城乡覆盖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提升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统筹利用城市闲置土地资源,高标准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户外健身营地等全民健身设施,普及推广智能化健身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群众身边覆盖延伸,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倡导群众养成科学健身、居家健身运动习惯。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特殊人群体质健身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提供科学健身方案。积极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公共体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运动促进健康中心(站、点),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到2025年和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少于6.1平方米和6.2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达95%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不少于45%和50%。(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7、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积极开展县级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三名”战略,支持三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开展无锡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强儿童、精神病、传染病、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建设,补齐薄弱专科医疗资源短板。进一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卫生同质化水平。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到2025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专科联盟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5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较2020年分别下降3%、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癌症防治行动。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重点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探索肿瘤高危人群健康干预和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建立肿瘤筛查和随访管理系统,试点开展肿瘤全链条、全周期管理,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5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37%和39%。(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宜兴银监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科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0、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5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0/10万以下和7.6/10万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糖尿病防治行动。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5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2、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巩固消除血吸虫病、寄生虫病、碘缺乏病防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疾控机构常见传染病病原核酸检测能力,满足疫情处置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融媒体中心、宜兴海关、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促进工程,提升妇幼健康全周期优质服务。推进妇幼保健院建设,加强基层妇儿保人员配备,力争妇儿保人员每年有提升。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程,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电子化查询。做精做优生殖健康服务,逐年扩大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将妇女“两癌”检查列入35岁以上女职工健康体检的常规项目。自2025年起,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左右。到2025年和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10万左右和6/10万左右。(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4、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根据《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要求,以提高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和素养为核心,以促进儿童青少年吃动平衡为重点,不断优化儿童青少年学生体重管理服务,建设肥胖干预体系,有效遏制超重肥胖流行。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科学精确做好近视干预工作。按照青少年学生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从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5个方面,积极开展校园健康行活动,完成中小学校健康教育的总体目标。把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整体教育效应,有效提升我市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行为习惯的养成,共同为我市青少年学生奠定牢固的健康基础。到2025年和2030年,全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8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团市委、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整治,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自2025年起,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全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强老年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成一家二级以上老年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康复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推进医疗、护理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普及老年健康知识,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心理关爱、老年人肿瘤筛查等项目,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实现健康老龄化。构建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实施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构建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红十字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7、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提升社区康复服务水平,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为依托,丰富社区和家庭专业化康复服务形式。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多部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类康复机构及康复人员的准入和日常监管制度。自2025年起,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9%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牵头单位: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8、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做好龙砂医学流派宜兴分院的建设传承工作,大力推进宜兴本地区民间中医流派的挖掘、保护和传承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临床应用、科学研究、学术推广、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和对外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组织实施“中医药进万家工程”,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便民惠民。推进全国和省、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稳步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机构,提升广大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自2025年起,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15项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9、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市级统筹提质增效,做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试点医院开展按DRG付费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扩大DRG付费实施范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自2025年起,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宜兴银保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0、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突出“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推进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量化等级优秀率。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合格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的食品抽检监测。自2025年起,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1、药品安全保障行动。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进上市持有人制度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新药研发,提升药品质量,强化合理用药。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自2025年起,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2、城乡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农村供水新标准以及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乡镇村总表供水的一户一表改造、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体制。自2025年起,区域供水入户率达100%;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四同目标。(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3、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开展常态化宣教活动,建设宣教基地,促进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构建整体性、实用性、创新性较强的垃圾分类政策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在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区建设“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小区,2022年末小区覆盖率达50%,到2025年小区覆盖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同步投放“互联网+”自动回收设施,提高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分类收运要求,合理配置易腐垃圾收运车辆,科学规划收运路线,加快建设分类转运设施。(牵头单位:市公用事业局;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4、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VOCs治理,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全面推进生活源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行“绿色车轮计划”。加快推进碳达峰先行区建设,开展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低碳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抓好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健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发利用行为。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卫生城镇创建长效机制。加强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到202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90%。到203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宜兴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5、体育产业升级行动。积极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园区,新创一批运动休闲、体育健康特色小镇。促进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等行业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山水资源优势,融入体育健康元素,发展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特色业态和服务新模式。构建“一带、九片、多点”体育产业空间体系,着力打造集体育运动、旅游度假、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体育旅游目的地。推进体医融合运动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运动处方师培训,支持社会资本开办运动康复医院、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机构。推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6、智慧健康服务行动。巩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成果,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进行全业务全量数据规范归集,持续提高数据质量,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强势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立便民服务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水平。继续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示范,探索5G、物联网在医疗健康行业的融合与深度应用。形成全市统一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人口资源、医疗资源等医疗卫生基础资源数据库,提升智慧医疗支撑能力,推动电子病历、医学影像等数据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实现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构建以人为中心,横跨医疗、人口、教育、健康体系,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健康办统筹推进健康宜兴行动,加强健康促进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指导各部门编制实施具体行动方案。各部门要围绕健康宜兴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将健康宜兴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健康宜兴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宜兴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参与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宜兴建设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和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加大财政卫生健康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宜兴建设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针对关键技术,结合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支持。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以法治保障任务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实施“三名”战略,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健康促进人才、卫生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双语人才培养。加强全科、儿科、康复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健康宜兴行动的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宜兴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形成“健康宜兴、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大考核力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全面推进健康宜兴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加大健康宜兴行动实施力度,考核工作由市健康办统筹负责,定期对26项行动的相关指标完成进度进行监测,撰写评估报告,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
附件:《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宜兴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宜兴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
指 标
|
2021年基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30年目标值
|
资料来源
部门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2.97
|
83
|
83.5
|
≥83.5
|
市卫生
健康委
|
2
|
★婴儿死亡率(‰)
|
2.21
|
3左右
|
3左右
|
3左右
|
市卫生
健康委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1
|
4左右
|
4左右
|
4左右
|
市卫生
健康委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0
|
8左右
|
7左右
|
6左右
|
市卫生
健康委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6
|
96
|
96
|
96
|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3.64
|
35
|
37
|
39
|
市卫生
健康委
|
7
|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
暂无
|
15
|
20
|
30
|
市卫生
健康委
|
8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4.37
|
≥90
|
≥90
|
≥90
|
市卫生
健康委
|
9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8.77
|
≥95
|
≥95
|
≥95
|
市卫生
健康委
|
10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0.33
|
<22
|
<21
|
<20
|
市卫生
健康委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43
|
43
|
45
|
50
|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2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5.6
|
5.7
|
6.1
|
6.2
|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13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33
|
3.43
|
3.9
|
≥4.0
|
市卫生
健康委
|
14
|
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64
|
1.95
|
4
|
4.2
|
市卫生
健康委
|
15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3.53
|
≤23
|
≤22
|
≤21
|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宜兴国调队(提供数据)
|
1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8.33
|
<8.7
|
<8.5
|
<8.2
|
市卫生
健康委
|
1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16
|
≥72
|
75
|
≥75
|
市卫生
健康委
|
1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3.77
|
≥72
|
75
|
≥75
|
市卫生
健康委
|
19
|
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1/10万)
|
29.9
|
低于无锡平均水平
|
低于无锡平均水平
|
低于无锡平均水平
|
市卫生
健康委
|
20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35
|
≥35
|
≥43.3
|
≥46.6
|
市卫生
健康委
|
21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95
|
≥95
|
市卫生
健康委
|
22
|
★产前筛查率(%)
|
98.33
|
≥95
|
≥95
|
≥95
|
市卫生
健康委
|
23
|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99.6
|
≥98
|
≥98
|
≥98
|
市卫生
健康委
|
2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9
|
≥98
|
≥98
|
≥98
|
市卫生
健康委
|
25
|
★适龄妇女宫颈癌
和乳腺癌筛查早诊率(%)
|
97.11、84.21
|
≥90、
≥65
|
≥90、
≥65
|
≥90、
≥65
|
市卫生
健康委
|
2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51.45
|
≥50
|
≥50
|
≥60
|
市教育局
|
2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教育局
|
2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1
|
≥1
|
市教育局
|
2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100
|
72
|
75
|
93
|
市教育局
|
3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教育局
|
31
|
◆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
|
94.23
|
87
|
90
|
93
|
市教育局
|
32
|
建成省级健康村和健康社区个数(个)
|
189
|
199
|
230
|
280
|
市卫生
健康委
|
33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
明显下降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市卫生
健康委
|
34
|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
健康委
|
35
|
◆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
|
65
|
65
|
70
|
暂无
|
市民政局
|
36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
|
28.8
|
28.9
|
≥35
|
≥35
|
市卫生
健康委
|
37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
100
|
≥99
|
≥99
|
≥99
|
市残联
|
38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
健康委
|
39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卫生
健康委
|
40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100
|
100,100
|
100,100
|
100,100
|
市卫生
健康委
|
41
|
能提供4类8项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比例(%)
|
80
|
90
|
100
|
100
|
市卫生
健康委
|
42
|
◆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
85.03,
71.13
|
80左右,
70左右
|
80左右,
70左右
|
80左右,
70左右
|
市医疗
保障局
|
43
|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9.73
|
≥98.5
|
≥99
|
≥99
|
市市场
监管局
|
44
|
◆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5.2
|
84.6
|
≥85
|
进一步提升
|
市生态
环境局
|
45
|
◆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87.1
|
90.3
|
90.3
|
进一步改善
|
市生态
环境局
|
46
|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
|
99.9
|
99.9
|
99.9
|
99.9
|
市农业
农村局
|
47
|
◆区域供水入户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公用
事业局
|
48
|
在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区建设“四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小区覆盖率(%)
|
0
|
50
|
100
|
100
|
市公用
事业局
|
49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5.56
|
15.56
|
15.57
|
15.58
|
市住建局
|
注:★为《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24)。
◆为健康江苏考核指标(10)。
未标记的为健康无锡指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