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2〕203号 |
制发机关 | 港澳台宝典大全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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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
宜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高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锡宜一体化为契机,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为主攻方向,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和高水平管理,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为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走在率先实现现代化最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崭新篇章而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三年建设,使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在本区域范围内形成更加浓厚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知识产权与现代产业体系融合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将宜兴建设成为知识产权赋能产业示范区、知识产权全链条发展引领区、知识产权文化生态先行区、知识产权特色领域先试区,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升。调整优化知识产权政策,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到建设期结束,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新增海外专利授权量50件,万人作品著作权登记量50件,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50件,新增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2件,集成电路设计登记量累计达100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关键技术领域和陶瓷、农产品等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形成“严大快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建成1个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的自治组织,新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1家,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个,各级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和行业5个,2家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或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0分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率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运营特色初步彰显。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6%,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担保金额达10亿元,建成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混合保险、综合托管、风险补偿为一体的综合知识产权金融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科技、经济、贸易、金融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形成管理科学、分工合理、协同共治、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增贯标企事业单位6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2家,万企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1300家,新增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
——知识产权服务品质明显提升。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辐射周边地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或平台2个以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0家,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数110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快速壮大。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体系基本建成,形成多层级、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梯队。新增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人,专利代理师1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500人次,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15人,知识产权专家库达到15人。
三、重点任务
(一) 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促进关键领域专利创造。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环保、电线电缆、无机非金属材料等我市优势产业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和布局,助力企业破解“卡脖子”、“牵鼻子”问题。依托南京大学宜兴环保研究院、上海交大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吸引关联新型研发机构落户,形成新型研发机构集聚生态,产出一批前沿技术和专利,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联动太湖湾科创带“多点”科教资源,推进与江南大学、中电58所等创新合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获取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权利状态稳定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围绕重点产业链和区域主导产业,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升级。到2025年,建成1家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品牌、地标、版权发展。支持老字号品牌建设,科学规划产业品牌发展方向,加强高价值商标培育,打造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品牌。支持地理标志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带动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产业链。持续推进宜兴地理标志产品中欧互认互保,增强宜兴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影响力。积极申报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特色优势示范园区和省级地理标志保护和促进试验区。推进版权作品产业化,遴选一批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项目进行重点培育。〔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加强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的考核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推动实体市场、行业协会、企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快推进中国宜兴陶瓷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分中心的筹建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或平台,拓宽创新主体协作机制。到2025年,建成中国宜兴陶瓷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分中心,新增知识产权联盟或平台2个,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自治组织1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落实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着重整治群众和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知识产权侵权多发的电商、展会、驰名商标、涉农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和区域,有效震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满意度。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规范种子种苗市场秩序。加强新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运用,推进执法装备和手段现代化、智能化,建立知识产权“智慧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信用征信系统,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违信名单管理制度。实施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曝光知识产权违法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联合法律援助中心、陶艺版权保护中心、陶瓷行业协会等共同举办知识产权“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对现有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持续宣传,确保在中国宜兴国际环保城继续保持良好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加强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增强创新驱动效能
1、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推进计划,培育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持续提升“宜兴百合”“宜兴紫砂”“宜兴大闸蟹”“湖㳇杨梅”“宜兴红”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用能力,不断赋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持续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重点企业贯标覆盖率。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动地理标志与旅游产业、农耕文化相结合,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县域样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支持以宜兴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为重点,结合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园区产业尽快实现从技术密集型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工程,持续推进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打造紫砂特色版权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宜兴版权密集型产业,争创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构建多样化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实现增信增贷,有效缓解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融资难等矛盾。建立“政府+银行+担保”等多元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推进“苏知贷”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探索推广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质押融资保证险、专利实施失败损失险、知识产权执行险等新产品,降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发展“保险+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加强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助力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对知识产权示范建设绩效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政策措施,推进示范工作向两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延伸。全面强化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探索开展示范城市建设的特色工作,加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上下齐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围绕我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把知识产权目标任务按年度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区镇及分局,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促使各层各级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形成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认真落实我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定期开展执行检查和中期评估工作,确保任务按期推进。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深度融入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等工作当中,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 加强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1、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事项跨平台、跨层级、跨业务协同办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化,实现效能最大化。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提升基层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区域示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集聚国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金融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成宜兴市知识产权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的引培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吸引省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宜兴,构建要素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已进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推动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知名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合发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融合发展新型路径,围绕产业集群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机制。面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推出知识产权服务新产品。在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俱乐部“氿次幂”的基础上,重点面向雏鹰、瞪羚、准独角兽等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资源链接及定制化服务。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高效能服务在创业孵化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外部招引、自主培养”并行,坚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并举,努力打造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群体。发挥“氿子兴宜”工程招才引智作用,构建宜兴知识产权人才数据库。坚持以“陶都英才”政策为核心,拓宽计划引才、柔性引才、市场化引才等渠道,以企业为主体柔性引进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宜兴“氿智坊”人才集聚效应,以知识产权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为核心目标,创新人才政策,完善人才安居环境,构筑宜创宜业宜居的知识产权人才聚集区。〔责任单位:市人才办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分层分类培养。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科技工作者、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创意设计人才等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管理素养,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载体建设,与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加强合作,构建知识产权智库,探索设立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支撑。加强与高校知识产权学院以及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合作,分层分类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到2025年,新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或平台2个以上,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10家,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2人,培养专利代理师10人,培训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师等各类人员500余人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镇(园区、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大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引和统筹推进力度,加强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与政策扶持,争取一批省市重点平台、项目落户。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各乡镇、园区、街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优化部门板块联动机制,强化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织密基层工作网络,扎实推进《工作方案》实施。
(二) 完善政策供给
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政策,加强与《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2021-2025)》《宜兴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政策对接,加强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金融等协同推进,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 加大保障力度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优化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质服务机构引入,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资金扶持力度。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吸引社会组织、各类基金支持知识产权发展。探索与投资机构、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知识产权发展基金。
(四) 强化监督考核
优化《工作方案》绩效评价,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做好年度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各街道、镇、园区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措施深入基层。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统计机制,建立年度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调查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估制度。
(五) 注重宣传引导
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中国品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举办知识产权大讲堂、知识产权文化沙龙等公益性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加大知识产权宣传表彰力度。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形成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时序进度
(一) 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8月-9月)
出台《工作方案》,确立目标和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宜兴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责任主体。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知识产权良好氛围,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建设工作。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4年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分解年度绩效指标,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定期总结评估任务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及时根据国家、省、无锡市要求以及宜兴市社会经济和知识产权发展实际,出台或调整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扎实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三)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月-6月)
对照《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内容与复核要求,结合我市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完成情况实际,按分工进行内部考核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监测评估和经验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