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1538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公开日期 | 2023-03-3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调配,就业,失业 | 分类词 | 人事,劳动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2年,为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宜兴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在政企同心、共克时艰的努力下,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美好时节,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恢复了生产活力。不少去年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单位,也纷纷把补缴提上了日程,打来咨询电话询问具体要如何补缴等问题。 为了方便单位更好掌握补缴的相关事宜,小编整理了几个高频问题,给大家作下详细解答。 问1:我市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在何时补缴缓缴的费款?补缴期间收滞纳金吗? 答: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补缴期间是不收滞纳金的。 问2:单位申请补缴,需要一次性补缴到位吗?还是可以分次补? 答:申请补缴的单位,可以采取分期或逐月的方式进行补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 问3:单位缓缴期间职工的权益会不会受影响? 答: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因为,单位缓缴期间,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友情提醒:单位如有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应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保费。 问4:单位补缴时出现问题应当与哪个部门联系解决? 答:单位可拨打市社保中心缓缴咨询专线87980831进行核对处理。 |
2022年,为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宜兴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在政企同心、共克时艰的努力下,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美好时节,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恢复了生产活力。不少去年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单位,也纷纷把补缴提上了日程,打来咨询电话询问具体要如何补缴等问题。
为了方便单位更好掌握补缴的相关事宜,小编整理了几个高频问题,给大家作下详细解答。
问1:我市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在何时补缴缓缴的费款?补缴期间收滞纳金吗?
答: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单位,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补缴期间是不收滞纳金的。
问2:单位申请补缴,需要一次性补缴到位吗?还是可以分次补?
答:申请补缴的单位,可以采取分期或逐月的方式进行补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
问3:单位缓缴期间职工的权益会不会受影响?
答:缓缴社保费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因为,单位缓缴期间,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友情提醒:单位如有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应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三项社保费。
问4:单位补缴时出现问题应当与哪个部门联系解决?
答:单位可拨打市社保中心缓缴咨询专线87980831进行核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