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张渚镇“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洪中 党委书记
马彬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晓鹏 人大主席
蒋 磊 党委副书记
潘嘉骏 副镇长
成 员:张 锋 副镇长
钱 晖 副镇长
吴洁舟 副镇长
徐闻翔 副镇长
余欢欢 副镇长
许 勇 纪委书记
袁 颖 组织委员
奚爱兵 宣传委员
徐 平 统战委员
孙 笋 政法委员
冯届元 人武部部长兼芙蓉村党总支书记
夏鹏飞 水利站站长
刘 翔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学峰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张益平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范顺杰 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立军 社会事业局局长
史伟军 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 明 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倪科敏 度假区财政局副局长
孟建峰 度假区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站。由潘嘉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河长制”管理日常工作。各村级河道也必须落实“河长”,由村书记、村主任分别担任,落实治理目标和任务。
附件:张渚镇镇级河长及挂钩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