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196 | 生成日期 | 2023-05-29 | 公开日期 | 2023-05-2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城市,建设,建筑,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市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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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 |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发布后的新建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费用。
二、本通知发布前的工程,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对新冠疫
情防控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文件执行。
附件:苏建函质安〔2023〕145号-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pdf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