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宜兴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征询操作规则(试行)》,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将于2023年6月19 日起对史中武同志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特向社会公开征询该同志在执行财经法规、履行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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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审计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