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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起办理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3-07-25 0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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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2849 | 生成日期 | 2023-07-25 | 公开日期 | 2023-07-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港澳台宝典大全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教育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贷款,利息,学生 | 分类词 | 金融,教育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月1日起办理 |
昨天,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应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确定贷款额度。学生首次贷款时,需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同样需持相关材料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生若有相关疑问可拨打电话0510—879780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