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3544 | 生成日期 | 2023-09-08 | 公开日期 | 2023-09-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卫生,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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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宜兴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为引领,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扎实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宜兴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通过召开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召开市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与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的讨论会,认真学习研究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后,现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苏中医转发〔2022〕2号)文件要求,征求相关部门版块的意见建议,并分别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听取了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创建中医药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六个部分。明确了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文化建设、落实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中医医共体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和名中医评选工作、建立一体化的智能中药配送服务系统、挖掘整理本地中医药文化传承脉络12个部分,每项任务明确了具体内容和责任单位,强调了《实施方案》的四个阶段:动员部署、推进实施、申报及迎检阶段,明确了各部门需根据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