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领
返回>>
关于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10-24 14:40:33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宜兴市援企稳岗促进就业政策补贴资金申报操作办法》(宜人社〔2016〕18号)相关精神,现就2023年下半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可享受社保补贴;
2、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新招用”、“初次就业”,是指2020年1月起新招用和初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是指获取毕业证书次月起24个月内。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企业每招用一名高校毕业生享受一年的社保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五项险种的单位缴费部分。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3日
五、申报材料
1、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报流程
1、请各企业携带以上资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
2、各(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查验企业申报资料,核实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初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教育西路1号3号楼209办公室)审核。
20231023附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doc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