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4235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质量监督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质量,市场秩序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市场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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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质量月”家庭室内甲醛含量免费检测活动圆满结束 |
近日,由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宜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办的2023年度“质量月”家庭室内甲醛含量免费检测活动顺利结束,检测结果已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受检家庭。本次甲醛检测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该标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甲醛的合格标准≤0.08mg/m3。按照采样点数统计,约7成房间甲醛含量未达到合格标准。
国家环保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是宜兴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外挂牌机构,可以提供室内空气甲醛、苯系物、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的采样和检测服务,对室内空气质量关注或有疑问的市民朋友们,可咨询热线87999475。
温馨小提示:
1、甲醛释放周期一般3-15年,随室内温度、湿度、空气流通量等因素变化而缓慢释放,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选择板材、油漆涂料、软包、壁纸、墙布、粘合剂、窗帘、地毯等各类装饰装修材料时,尽量使用正规品牌、环保等级高的材料,适当做“减法”,避免过度装修造成有害污染物叠加。
2、入住后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或使用有效的空气换气装置,加快空气中污染物的挥发。
3、正确辨别各类除醛办法,谨防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