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4405 | 生成日期 | 2023-11-08 | 公开日期 | 2023-11-0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科技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企业,科学,技术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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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深刻落实《无锡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宜兴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精神,更大力度培育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制定《宜兴市创新型企业“育强攀高”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称《行动计划》)。下面,就本《行动计划》出台的目的、意义、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做详细解读。
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本《行动计划》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增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健全优化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准独角兽企业、科技上市企业为关键的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科创企业“竹海”、创新发展“蓝海”,为致力打造环太湖科创圈创新之城、助力建设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科技支撑。到2025年,全市创新型企业集群蔚然成势,企业数量、规模、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明显跃升。
重点工作
《行动计划》在企业主体规模、科创能力、创新成长三个方面提出了12个具体行动:
(一)壮大创新主体规模
1.招引科技创新主体:完善科技招商机制、构建科技招商网络体系、举办各类科技招商活动、打响城市引才品牌。
2.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全面挖掘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培育“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
3.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筛选优质企业入库培育、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优化管理服务。
4.打造“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培育一批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科技型企业。
(二)提升企业科创能力
5.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建设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高能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6.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研发计划项目,深化实施“陶都之光”科技攻关计划。
7.支持企业深化开放合作:组织开展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搭建更多技术交流平台。
8.支持企业加速成果产出:加快建设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分中心,引导企业开展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
(三)加速企业创新成长
9.深化结对暖企服务:采取市领导挂钩、部门结对等措施,对接服务企业,开展“百企引航”、“百企竞航”行动。
10.深化人才兴企服务:打造国际化高端人才梯队,深入实施省“双创计划”、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宜兴市“陶都英才计划”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筑外籍人才集聚高地。持续开展“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
11.深化机构助企服务:鼓励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财税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序发展,科技赋能为企业提供“云服务”,推送政策,持续举办创新型企业专题培训班。
12.深化金融惠企服务:发挥市新动能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推动宜兴国际人才金融港建设,致力打造成为“科技+人才+资本”的高能级平台。
保障措施
市科技局将通过以下三方面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工作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机制,市各相关部门依据单位职责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与各镇、园区、街道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核督查。充分发挥高质量考核的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建立月月报、季季评和年度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创新型企业培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按期推进。
(三)造浓创新氛围。发挥科技新政“22条”、人才新政“30条”等政策引领支撑作用,加快高能级科创载体建设,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依托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挖掘优秀科研人员、科学家、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等典型案例,宣讲创新创业故事,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造浓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