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 014046317/2023-05449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日期 | 2023-12-2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产业,行业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服务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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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一、背景依据
去年以来,省、无锡市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继出台了《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无锡市生产性服务业倍增计划(2020-2030年)》等政策文件。近年来,我市生产性服务业虽然总体发展较快,但对比我市较为厚实的制造业基础,生产性服务业依然存在总量规模偏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偏弱、发展速度相对偏慢、质量效益仍然不高等问题。推进企业主辅分离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对于加速壮大我市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体量、提升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2023年11月以来,我委依据市委、市政府周密的部署安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市按规范程序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重点领域和新兴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开展主辅分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品牌发展和开放发展,为奋力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科学推进、创新推动,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坚持整合资源、优化环境等四项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通过推进企业主辅分离,重点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设计策划、商务服务等行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其中2024年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50家,培育入库20家;依托全市功能区和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力争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度增长15%以上。
第四部分重点工作。从我市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中逐步分离发展科技服务业、专业配套服务业、设计策划服务业、现代物流服务业、数字服务业以及商贸服务业等6类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第五部分扶持政策。提出了加大企业分离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做大规模,为主辅分离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首次入选各级服务业领军企业、服务业集聚区、“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的给予资金奖励等5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督导、加强宣传引导等3方面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包含两个附件:一是宜兴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企业主辅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交通、商务、数政、市监、统计、税务等部门及各园区、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二是2024年度主辅分离企业计划安排表。计划表列出了各板块2024年拟开展主辅分离的50家企业名单,其中20家在2024年当年度培育入库纳统,提出了企业拟主辅分离的行业类别、主要经营范围,明确了市级协调指导部门。
三、解决的问题
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主辅分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力推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壮大全市服务业发展规模,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