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1254 | 生成日期 | 2024-03-18 | 公开日期 | 2024-03-18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湖㳇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社会工作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乡镇,殡费,殡葬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民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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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散坟整治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通 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绿色,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各级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散葬坟墓及违建墓地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六道三区”(国道、省道、市道、高铁、高速、航道两侧及开发区、风景区、农业园区,其中市道包括镇村主要道路和新建设路段)周围散葬坟墓的排查,坚决遏制私埋乱葬、旧坟复垒硬化等状况;对排查到的重点部位散葬坟墓,要动员坟主按规定把散葬骨灰迁移到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放或动员坟主原地平坟深埋除碑;对“无主坟”,各村(场居)要进行认真核实,并在《宜兴日报》上发布公告,如在公告期内无人认领,可深埋复绿或平毁;二是对照近年来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全面检查复核2018年7月以来开展的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情况,加强对违规建设的墓地整改,努力营造低碳、文明、绿色的殡葬环境。
二、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大东村仙人堂公墓和竹海村海会公墓在两处公墓的入口及墓区重点区域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公墓工作人员对进入墓区人员开展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同时借助政府、村及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山林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山林防火意识。二是强化火源管理,在公墓入口和墓区进行火源管控。在墓区内,严禁墓前着地焚烧纸钱,严禁燃放爆竹,设置专门的祭祀用品焚烧场所,纸钱统一到指定焚烧场所或铁桶内焚烧,一旦发现偷烧纸钱或燃放爆竹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各村(场、居)要设立清明节安全祭扫保障组,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理相关突发性事件。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确保清明期间祭扫工作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