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5298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公开日期 | 2024-05-07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广告,城市,设施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城乡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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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规范管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市城管局组织起草了《宜兴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
一、起草背景
随着《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之在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情况和问题,因此,我市亟需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予以调整规范。
二、起草依据
《办法》的起草主要依据《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还参考吸收了周边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可行做法。
三、目标任务
《办法》旨在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美化市容环境,对规范广告设施设置秩序、提高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水平、实现广告资源阳光管理、提升城市品位起到了推动促进作用。
四、解决问题
改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尺度形式各异、品质定位与城市发展仍有差距等现象,解决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乱、档次低等问题。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53条,主要包括调整范围、部门职责、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规划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管理等内容。
(一)规定了调整范围。为增强管理针对性,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秩序、提高店招标牌设施管理水平,《办法》在坚持我市原来一些好的做法的同时,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管理内容作出了调整,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手续,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含义、分类等进行了重新界定,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及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补充完善了临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明确了部门职责。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于加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市城管局作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的主管部门,结合赋予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执法权力事项工作实际,规定了镇(街道)对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工作要求。
(三)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规划设置。为强化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推进全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管理工作提质创优,《办法》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禁止设置的区域位置、设置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尤其明确了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屋顶广告设施、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跨道路架设的广告设施以及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广告设施。
(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管理。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不规范,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美观整洁。为指导、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管理,强化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办法》规定了店招标牌设置采用备案制,城管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联动机制、招标拍卖、协议出让、管理要求。电子显示屏类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性商业活动设置临时性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要求,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应当遵守的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人应当履行日常安全检查、管理维护责任以及城管部门应当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