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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4-05-10 16: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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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4-02621 | 生成日期 | 2024-05-10 | 公开日期 | 2024-05-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教育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学校,学生,培训 | 分类词 | 科技,教育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教育局通过查、看、问、听、访等方式,从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办学效益等方面,对全市2023年7月1日前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2023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
为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安全办学,进 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宜兴市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通过查、看、 问、听、访等方式,从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办学效益等方面,对全市 2023 年 7 月 1 日前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 2023 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经检查评估,全市 71 所民办教育机构和 10 所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年检合格,16 所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基本合格, 13所民办教育机构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年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针对年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尽快予以整改落实。要求限期整改的教育机构(年检基本合格单位)务必按照整改内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到位。各办学机构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牢固树立诚信办学意识,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紧密对接社会需求,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为全面打造我市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做出积极贡献。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