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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服务”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效能

时间:2024-07-29 14:18:29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持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秉持主动服务、精细服务、延伸服务的全周期服务理念,做优“三个服务”,持续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能。

  一是做好“标前”主动服务。项目初期对接时,一次性告知采购人办事流程,对进场项目实行“即时受理、限时办结、提醒办理”。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响应采购人政策及业务咨询需求,协助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方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杜绝设置不平等的资格条件、不合理的评审因素,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上半年,共向采购人发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告知书》12份,线上线下需求沟通400余次,形成反馈意见稿100余份。

  二是做好“标中”精细服务。开展采购活动时,从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到开评标组织、交易结果公告,实行“一对一”服务和“一事双岗双责”工作机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协助采购人处理质疑投诉事项,确保交易服务实时在线、交易活动依法合规。上半年,共发布集中采购交易信息55条,组织开评标23场,成交金额2312.54万元,协助处理询问质疑4起。

  三是做好“标后”延伸服务。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安排专人对采购后续流程进行跟踪服务,指导采购人做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后续事项。积极宣传政采贷相关政策,搭建银企合作桥梁,助力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及时向未进行合同公告的采购人发出提醒函,确保采购活动完整闭环。上半年,共发出合同签订等事项告知书17份、《采购合同公告提醒函》4张,集中采购项目合同网上公告率位于无锡地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