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49号)文件要求,宜兴市财政局联合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市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代理记账”等字样的在业市场主体(会计师事务所除外)。
二、检查内容
1、“无证经营”行为,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
2、“虚假承诺”行为,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
3、“违规税务代理”行为,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为未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的行为。
三、检查办法
在前期各相关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
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4、国家其他财经法规制度。
六、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各检查对象要充分认识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重大问题上报制度。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细致开展工作。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上报。
3、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宜兴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510-87994941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联系方式:0510-87960056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510-87983708
通讯地址:宜城街道荆溪中桥五局大院,邮编:214206
宜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