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度假区(张渚镇)机关食堂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宜兴市范围内招考。
二、招聘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不限。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厨师需具备一定的烹饪技术,能独立完成食堂菜肴制作。
3、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无治安、刑事处罚及其他不良记录。
4、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有单位食堂、饭店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一号楼102、106室),联系电话:0510-87353037。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及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厨师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假区(张渚镇)公开招聘机关食堂厨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经现场审核合格后,提交报名者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1张。其中,以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及张渚镇、湖㳇镇、西渚镇、太华镇四镇机关、驻镇单位、村(场、社区)、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等在职编外人员身份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扫描二维码,查看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所需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和职位要求组织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联审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现场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项目数不再比较)。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或均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则通过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联审。
六、录用、递补
经体检、联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
因体检、联审不合格或出现有人放弃体检、联审、录用资格而导致岗位出现缺额的,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签后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同时办理相关各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
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