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宜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过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查、评估、会议讨论,现对宜兴市万石镇护理院纳入宜兴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予以公告。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