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实施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
规划范围:北起云岭路,南至路西自然村,东临宜广公路,西至已规划将建设的经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11km2(约4665亩)。
产业定位:以包装印刷、竹木加工、纺织、综合(机械、铸造、电子信息等)和仓储物流等为主。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捷
电话:051087380093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太华镇龙珠路11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彦昭
联系电话:051983886007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1号芝时商业广场2幢72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至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