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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太华镇  发布时间:2024-09-06 15:50:00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实施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宜兴市太华镇工业A区

  规划范围:北起云岭路,南至路西自然村,东临宜广公路,西至已规划将建设的经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11km2(约4665亩)。

  产业定位:以包装印刷、竹木加工、纺织、综合(机械、铸造、电子信息等)和仓储物流等为主。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兴市太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捷

  电话:051087380093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太华镇龙珠路118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蓝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彦昭

  联系电话:051983886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1号芝时商业广场2幢72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至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