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YXJS20240400303Z02
1、招标文件P5投标人业绩要求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
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③交工/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疑问:若上诉资料里相关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提供官方平台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且该变更信息可通过官方平台网站(例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等)查证,应提交官方平台网站查询的截图证明。
2、招标文件P72-73项目团队要求开标现场提供以上专业人员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近六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原件或社保缴纳单位与供应商不一致,此项不得分。
疑问: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招标,是否理解为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信息库?
回复:是的。
3、招标文件P72企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疑问:是否可理解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回复:是的。
4、招标文件P72企业信誉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疑问: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包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
回复:包括。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