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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遴选公告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10-03 14:37:16 浏览次数: 字号:[ ]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关期,对宜兴加速转型跨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具有重大意义。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和前期研究质量,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的“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共9项,主要围绕宜兴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申请单位申报时,请仔细阅读《宜兴市“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简称《研究指南》)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特别是宜兴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精神,熟悉宜兴相关领域发展情况,结合宜兴实际开展研究,能够分析查找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5、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6、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成员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7、课题研究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选聘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研究指南》和《宜兴市“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与相关佐证材料(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宜兴市“十五五”规划课题申请字样)。

  5、组织评审: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方案、团队实力、基础条件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六、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与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合作协议,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11月中旬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中期成果汇报会。

  4、结题评审。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修改完善,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最终成果组织评审验收,通过验收后办理结题手续。

  七、经费补助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委托单位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具体经费安排详见《课题指南》。

  八、联系方式

  具体课题联系人见《课题指南》,课题申报书请寄给具体课题联系人。通信地址:宜兴市荆溪南路35号宜兴市发展改革委;邮编:214206;传真:0510-879736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宜兴市“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指南.docx

附件2:议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