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局(经发局),各镇(街道)经发办,各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22〕1号)、《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锡科规〔2023〕66号)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第二批宜兴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围绕科学普及、开展以提升动手能力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活动与科学体验活动(如机器人、人工智能、科学实验等)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前。
三、申请条件
对照《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锡科规〔2023〕66号文件要求申请。
四、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将全部纸质材料提交到宜兴市科学技术局。相关材料要求参照《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
五、政策咨询
培训机构如有需求,可向宜兴市科学技术局咨询。
联系方式: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87986283。
附件: 《无锡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锡科规〔2023〕66号。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