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镇

新建镇>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宜兴市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 批前公示
来源:新建镇  发布时间:2024-10-28 08:35:01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新建镇留住村村庄建设,特编制《宜兴市新建镇留住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成果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新建镇留住村位于新建镇西北部,东与常州、闸上村相连,南靠路庄村,西临新建镇镇区,北接臧林村。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庄全域范围,面积833.56公顷。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修正版)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版)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 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苏发〔2018〕1 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33号)

《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

《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03号)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年版)

《无锡市乡村深化工作操作指南(试行)》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

《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宜兴市镇村布局规划(2022 版)》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为2028—2035 年。

4、规划内容

(1)发展目标

统筹新建镇留住村生产、生活和生态,探索宜兴村庄规划建设新模式、新机制,按照乡村振兴、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生态文明的要求,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凸显生态优先,改善农村生活,完善村庄基本设施,改变农村面貌,提升乡村活力。

(2)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 古韵悠长,幸福留住

以特色水产、高效农业为特点,以低碳生态理念为统领,打造集田园宜居、水田融合、活力和谐、留住自然的美丽乡村居所。

(3)空间结构
  发展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片、两轴四心”的空间结构。

一核

指集聚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新规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两片

以240省道为分界线,将村域划分为西侧城镇发展区、东侧生态农业集中区。

两轴

以东西向的新闸路路为轴线的产业发展轴,以南北向240省道为村庄发展轴,形成十字形的村庄发展轴线。

四心

以四个规划发展村为村庄活力中心,聚集提升。

(4)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833.56公顷。至规划期末,农林用地总面积402.0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94公顷;园地面积51公顷;林地面积44.3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2.68公顷;建设用地规模104.93公顷,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面积为326.58公顷。

 (5)农村居民点规划

结合村庄的人居环境现状基础和自然村庄分类,因地制宜地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道路提升、绿化景观塑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规划发展村庄(孟塘、新塘、江谷住、蒋塘)强化公共资源配置,统筹协调集中居民点建设区域位置及规模;规划一般村要维持村民基本生产生活水平。同时本次规划还提出了农宅建设的原则、建设要求以及建筑风格、材料、户型与立面的设计引导。

 

 

 

 

 

 

二、规划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