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24年10月31日,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江苏省宜兴市组织召开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形成了《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规定,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0-87930171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我单位。
附件1: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及专家签到表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 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