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 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宜发〔2022〕53号)、《宜兴市人才引育奖励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宜人社〔2022〕33号)、《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宜人社〔2020〕66号)、《关于对<宜兴市实用型人才积分评价奖励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调整的通知》(宜人社〔2021〕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共收到申请实用型人才材料10人,对收到人才的资历、工龄、户籍、荣誉、贡献等5个部分进行累计积分,经审核,符合条件共5人,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0-87986259。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