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市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领审核工作的通知》(宜人社〔2024〕3号)文件的规定,经单位申请、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初审、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现对符合单位社保补贴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与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联系。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1号市人社局3号楼209办公室,电话:0510-87980673。
附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单位社保补贴公示表.xls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