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宜兴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水资源费改税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费改税相关政策及交接材料填报口径。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各镇(街道)水利站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部署,12月1日起将全面开展水资源税的征收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费改税相关信息的初步统计。为进一步精确统计内容,保障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高质量开展,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针对统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同时解释了最新的统计口径,针对企业代表及水利站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开征水资源税可以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优化用水结构,促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认真审核取用水信息登记,做好水量统计等工作,为水资源费改税工作做好保障。
供稿:政策法规和水资源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