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近日,《宜兴市慈善会社区慈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为基层慈善事业发展注入制度活力。《办法》从基金设立、资金募集、使用规范、监督管理等维度构建标准化体系,标志着我市社区慈善基金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慈善网络延伸基层
“社区慈善基金是撬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支点。”市慈善会副秘书长虞婧说,近年来,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市慈善事业从“小众化”向“大众化”转型,此次《办法》的出台,既填补了制度空白,更将慈善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末梢。《办法》明确,社区慈善基金是宜兴市行政区域内以乡镇(街道)或社区(村)为主体,在宜兴市慈善会设立的慈善冠名基金,主要用于该乡镇(街道)或社区(村)改善辖区居民生活水平、支持社区(村)服务、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社区(村)发展。通过“小资金撬动大服务”的模式,构建“基金主轴+项目载体+多元参与”的慈善生态圈。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社区慈善基金的探索并非从零开始。2014年,张渚镇五洞村率先设立全市首个村级慈善基金,经过三期募集,基金规模从300万元增至1118万元,帮扶范围覆盖扶贫、助学、敬老等民生领域。在其示范带动下,目前全市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31个,其中丁蜀镇湖渎社区、蜀北社区等示范点的运作经验,为新政制定提供了实践样本。
闭环管理筑牢根基
要让“家门口的慈善”行稳致远,关键在于构建良性运转机制。虞婧介绍说,《办法》创新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市慈善会承担主体责任,统一管理基金账户;设立基金的基层单位需成立基金组织,吸纳政府代表、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配合慈善组织做好社区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引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团队,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在资金管理方面,《办法》构建“双循环”机制,在市慈善会设立社区慈善基金财务科目,对社区慈善基金的收支进行统一管理和定期信息披露,实现收支透明化管理。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自筹资金、定向捐赠、社会募集等多元化筹资方式。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特别规定社区慈善基金不得下设分支基金,从制度层面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民生导向精准发力
根据相关规划,到2026年底,我市将实现社区(村)慈善基金全覆盖。目前,全市已设立的31个社区慈善基金,精准聚焦社区(村)群众开展救助援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服务等帮扶服务,对政府现有救助政策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补充性救助,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救助,以及提供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服务、项目和活动,既补充政府救助政策的覆盖盲区,又为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应急保障。
“慈善不是单方面的给予,而是多方共建的生态。”虞婧表示,随着《办法》的实施,我市正加快形成“专业运作+社会参与+居民受益”的慈善共同体。下阶段,我市将通过建立需求收集机制、项目策划机制和效果评估机制,让每一分善款都能转化为看得见的民生福祉,真正实现“善治惠民”的基层治理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