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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宜兴市新街街道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企业遴选公告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5-04-02 16:19:50   [ ]   浏览次数:

2025年度宜兴市新街街道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企业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服务企业遴选程序的规范性指引,促进适老化产品用品与老年人需求更加协调适配,激发银发经济新动能根据《关于组织实施 2025 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 行动的通知》(苏民养老〔2025〕2号)、《关于开展 2025 年居家适老化改造 产品“焕新”行动的通知》(宜民〔2025〕12号)相关要求,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开展2025年度宜兴市新街街道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企业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名称:2025年度宜兴市新街街道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

(二)内容:根据苏民养老〔2025〕2号文件,入选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宜兴市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按照补贴目录提供产品,补贴目录详见附件1.docx。鼓励具备一体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能力的老年产品用品类或适老化改造服务类企业参与“焕新”行动,提升服务质效。

(三)入选企业服务期限:入选结果公布之日至2025年11月底,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本次活动提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二、企业申报综合条件

(一)申报须知

1.企业自愿申报,凡申报企业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本次活动的有关规则,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遴选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的,并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有关的费用。

3.本次活动遴选方不接受未入选申报企业的查询,也不对申报企业未入选原因做出解释,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申报前一周内的网上截图)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提供申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含申报当月)

4.有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不含申报当月),如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 具备完成专项活动的线下服务保障能力,能够提供产品讲解展示、现场交易及退换货服务,能协调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 套补等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信息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与专项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台账资料。具备退货退款与支付在同一渠道完成的系统,便于后台监测及跟踪统计销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 同意入库市民政局确定签订合作协议,接受相关机构的技术培训,与线下服务机构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支付准备、改造服务数据同步等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同意签订承诺书,保证按不高于市场正常价格销售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在宜兴市不同区域开展专项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的相同品牌规格产品价格一致;保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9.在前三年适老化改造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活动。

注:不符合以上1-9项的基本资格条件的企业为无效申报企业

(三)申报企业及产品要求

1.申报企业应根据宜民〔2025〕12号的补贴目录提供《改造产品清单》(附件4),清单应至少包含产品品牌、产品规格、生产企业、产品介绍(文字或图片)、参考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鼓励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信息,以便老年人及家庭进行选择。企业需要变更清单内的改造产品,应提前7天向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申报企业填写《企业申报表》(附件2.docx)时应选择企业类别,企业类别分为改造类企业(全部或部分提供补贴目录中1-44项产品)和辅具类企业(全部或部分提供补贴目录中45-75项产品),申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产品供给、服务能力、相关资质等合理确定企业类别,企业可同时选择两种企业类别。

3.申报企业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相关产品如被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最新版),申报企业需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认证,同时应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产品价格和售后

1.申报企业在提交《改造产品清单》时应明确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的参考价格(补贴前)不得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高成交价。

2.申报企业在活动期间应履行价格公开承诺,产品的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改造产品清单》中同款产品的参考价格(补贴前)。

3.申报企业应提供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产品质保并负责维保,同时,在提交《改造产品清单》时应明确产品的售后服务内容。

4.民政部门将联合市监等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先涨价后补贴”、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三包”义务等行为的入选企业,第一时间取消适老化改造活动参与资格。

如申报企业入选后,出现不符合或违反上述申报综合条件的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申报企业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申报企业承担。

三、工作要求

1.鼓励入选企业在宜兴市范围内打造线下门店或改造产品展示厅/展示点,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体验。

2.入选企业应具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对宜兴老年人及家庭的售后服务及维保工作,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优质的产品售后服务。

3.入选企业应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适老化改造宣传活动,可在门店主要出入口处张贴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知晓度。宣传过程中应注重保护老年人及家庭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对老年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严格禁止入选企业在适老化改造过程中,非法收集或泄露业务平台上的相关数据。

4.入选企业须配备专人负责,做好员工培训、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应按照苏民养老〔2025〕2号文件、宜民〔2025〕12号文件规定及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改造产品清单》提供改造产品,向广大消费者做出诚信经营及合规承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提供良好服务。

5.入选企业应指派专人入驻,按照要求进行服务需求对接、资料上传、凭证上传等操作。入选企业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接服务需求。服务需求确定并签订合同后,入选企业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适老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工作。

6.入选企业在对接服务需求的过程中,应按苏民养老〔2025〕2号文件、宜民〔2025〕12号文件中的补贴范围、补贴原则、补贴标准等规定,如实告知老年人的自付比例、补贴上限。

7.入选企业完成适老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工作后,应按要求通过省平台上传合同、购置物品清单、改造前后照片、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验收合格确认单、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等相关材料。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8.入选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审计机构、经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或跟踪审计,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安装记录等。

四、退出机制

企业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将自动失去本次活动资格,并在2025年内不得重复参加活动。

1.企业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不按民政部门的其它要求开展工作;

2.企业出现违反《参与活动经营承诺函》的行为;

3.企业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4.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 上午11:00前。

2.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在以上申报时间内寄送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电子版(电子版为纸质版的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申报邮箱(1273947275@qq.com)。注:过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3.结果确认:

评审时间:2025年4月7日 下午2:00

经专家组评审后,综合择优选取一家入围单位,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布后纳入市民政局名单。入选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内承接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服务。

4.申报材料:

①企业申报表(附件2.docx);

②参与活动经营承诺函(附件3.docx);

③改造产品清单(附件4.docx);

④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提供申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含申报当月);

⑥提供申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不含申报当月);

⑦公司或经营场所照片,宜兴市范围内的改造样板间或产品展示点照片(若无宜兴市范围内的改造样板间或产品展示点提供入选后在宜兴市范围内设置改造样板间或产品展示点的承诺书);

⑧申报企业及产品要求第3中的材料及申报基本资格条件中第2、5-7中的材料;

⑨其它关于企业具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配送、安装服务能力、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参与过适老化改造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①-⑩申报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份数:壹正肆副)。

六、联系方式

1、申报接收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申报咨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申报咨询/接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女士 0510-80713929  孙女士:13812550186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email protected]

2、征选人:宜兴市新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女士 15134154922

联系地址:宜兴市振新路305号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