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芳桥街道扶风村村庄建设,特编制《宜兴市芳桥街道扶风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现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成果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芳桥街道扶风村位于芳桥街道北部,东与芳桥街道建成区、夏芳村相连,南靠金兰村,西临大尖村、屺山村,北接万石镇万石村。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庄全域范围,面积519.24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通过)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 修正版)
(6)《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 修正版)
(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8)《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 号)
(11)《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
(12)《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
(1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 号)
(1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 号);
(15)《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 号);
(1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 号);
(17)《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0〕11 号);
(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9〕233 号)
(19)《江苏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导则》
(20)《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03 号)
(2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22)《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3 年版)
(23)《无锡市乡村深化工作操作指南(试行)》
(24)《宜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3、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近期为2024-2027年,远期为2028—2035 年。
4、规划内容
(1)发展目标
统筹芳桥街道扶风村生产、生活和生态,探索宜兴村庄规划建设新模式、新机制,按照乡村振兴、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和生态文明的要求,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凸显生态优先,改善农村生活,完善村庄基本设施,改变农村面貌,提升乡村活力。
(2)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 乡野田园 享稻果淳香 绿水原舍 赏扶风人家
以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为基底,整合资源禀赋以农业种植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为驱动,以生态休闲为提升融合一二三产,打造集休闲采摘、生态观光、农耕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休闲农旅生态田园村庄。
(3)空间结构
发展结构: “一轴一心两带三区”。
一轴:依托对外道路周杨公路的产业发展轴。
一心:依托村委打造的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沿烧香港、龙游河打造的滨水景观带。
三区:农业种植区:依托现状种植业基础, 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现代农业区;休闲体验区:结合现状采摘园、生态园等,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休闲体验区;集聚发展区:合理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打造绿色化、持续化集聚发展区。
(4)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519.24公顷。至规划期末,农林用地总面积361.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23.24公顷;园地面积17.88公顷;林地面积5.86公顷;草地面积0.0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4.04公顷;建设用地规模99.57公顷,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面积为58.61公顷。
(5)农村居民点规划
结合村庄的人居环境现状基础和自然村庄分类,因地制宜的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道路提升、绿化景观塑造、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二、规划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