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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审计局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宜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宜兴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9个大类,包含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部门要求公开的信息、重点工作、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及解读、审计信息、权责及监督信息,每条信息都有信息索引号、生成日期、公开日期、文件编号、公开时限、发布机构、公开形式、公开方式、公开范围、有效期、公开程序、主题、体裁、关键词、内容概述等表述。

  1、机构概况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①机构职能、编制;②领导名单、简历及工作分工;③科室名称、业务职能、负责人、电话。

  2、法规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①审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②局制定形成的文件;③局相关文件、法规修订废止情况;④政策法规解读。

  3、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①局专项规划信息;②重大专项规划的意见征集和解读;③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及工作总结;④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4、财政部门要求公开的信息:①本部门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②“三公”经费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情况,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③预决算说明。

  5、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①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②重大审计工作会议;③重要审计项目实施及审计结果。

  6、人事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②选拔任用的条件;③选拔任用的程序;④干部任前公示;⑤干部任免公告;⑥选拔任用的纪律和监督。

  7、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与本局职能相关的年度和阶段性重要统计数据的公开及解读。

  8、审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①审计工作报告;②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

  9、权责及监督信息公开内容包括: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②权力清单;③责任清单。

  (二)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sjj/,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设立政务信息公告栏,公开主要职能、审计政策法规等信息。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其他方式。

  (三)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机关的办公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桥南堍五局大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宜兴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7983427;

       传真号码:87993367;

  邮政编码: 214206。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