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写规范》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yxgxzs/
同时,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社电子邮箱。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宜城街道人民北路13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79390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7939039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或电话举报。投诉电话:87939039,传真号码:87939039,通信地址:宜城街道人民北路131号,邮政编码:214207。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2019年1月7日
附件: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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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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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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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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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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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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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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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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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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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 他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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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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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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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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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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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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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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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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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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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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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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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