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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供销合作总社

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市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写规范》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yxgxzs/

  同时,本机关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社电子邮箱。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宜城街道人民北路13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79390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7939039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或电话举报。投诉电话:87939039,传真号码:87939039,通信地址:宜城街道人民北路131号,邮政编码:214207。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2019年1月7日

  附件:

  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   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信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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